明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开会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勤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勤芳、邱壑、俞建平、范丽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勤芳、邱壑、俞建平、范丽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俞建平、范丽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4-033)。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俞建平、范丽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4-034)。
(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俞建平、范丽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
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35)。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