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东吴证券关于明志科技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30日出具的《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4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7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6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43,090,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53,725,34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365,155.48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4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2,227,486.98元,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一、主承销商汇入募集资金净额 | 489,365,155.48 |
减:1、置换募投金额 | 12,138,772.00 |
2、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337,961,033.93 |
3、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24,144,891.66 |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 |
5、补充流动资金 | 95,169,464.24 |
加:1、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 21,265,986.82 |
2、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004,034.34 |
3、本期理财产品收益 | 8,745,193.35 |
4、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61,278.82 |
二、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 52,227,486.98 |
三、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 | 52,227,486.9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2021年5月10日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 | 512905720310505 | 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同里支行 | 32250199764700000426 | 52,227,486.9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75010122001471446 | 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 | 10545801040029012 | 已销户 |
合计 | —— | 52,227,486.98 |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账号:512905720310505)系“明志科技股份公司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该项目已于2024年6月结项,该账户已于2024年12月完成销户,剩余金额18,597,270.6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75010122001471446)系“明志科技股份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该项目已于2024年6月结项,该账户已于2024年12月完成销户,剩余金额18,920,649.9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账号:10545801040029012)系“明志科技股份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该账户已于2024年12月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3.8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
1 | 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10,062.44 | 72.46 |
2 | 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24,617.30 | 1,091.42 |
3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8,078.77 | 5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178.01 | —— |
合计 | 48,936.52 | 1,213.88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2年4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对“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追加投资,项目总投资预计增至11,220.80万元,比原投资总额10, 062.44万元增加了1,158.37万元,追加投资将用于建筑工程费用等项目。“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本次新增投资额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保持不变。同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延期情况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2022.12.31 | 2024.06.30 |
2 | 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2022.12.31 | 2024.06.30 |
3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2022.12.31 | 2023.06.30 |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延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2023.06.30 | 2024.06.30 |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2024.06.30 | 2025.06.30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明志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8,936.5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14.4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424.4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0,062.44 | 10,062.44 | 1,353.07 | 5,673.14 | 56.38 | 2025年 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24,617.30 | 24,617.30 | 920.67 | 18,768.67 | 76.24 | 2024年 6月 | 2,870.66 | 2,870.66 | 不适用 | 否 |
3、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8,078.77 | 8,078.77 | 140.75 | 6,656.12 | 82.39 | 2024年 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8,000.00 | 6,178.01 | — | 6,326.54 | 102.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0,758.51 | 48,936.52 | 2,414.49 | 37,424.47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1)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022年6月,公司新购得一块与原厂区毗邻的工业用地。公司出于装备业务未来向大型化方向发展的需求,将该募投项目的规划延伸至新购得地块,结合该募投项目在新购得地块的规划,综合当前建设进度、市场需求和公司长远规划等方面因素考虑,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拟将该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6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75.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6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1年5月19,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4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12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铸造二部二线相关配套设施已投入使用,2024年该项目生产铸件448.77吨,对应销售收入2,870.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