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凯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46,2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274,5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71,70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了1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000.00万股的2.00%。其中首次授予96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预留2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3)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38.942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41人,预留授予19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
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0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0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 2021 | 30% | 25%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 2022 | 69% | 56% |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 2023 | 119% | 95%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 A≧Am | X=100% |
An≦A<Am | X=80% | |
A<An | X=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 A | B | C | D |
考核结果(S) | S≧90 | 90>S≧80 | 80>S≧60 | S<60 |
归属比例 | 1.0 | 0.8 | 0.5 | 0 |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6)。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8)。
(4)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5)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2月9日,并同意以41.1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1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9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
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调整后)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2021年2月9日 | 38.942元/股 | 96万股 | 41人 | 24 |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调整后)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2022年1月28日 | 38.942元/股 | 24万股 | 19人 | 0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尚未归属,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日期 | 归属价格 (调整后) | 归属数量 | 归属人数 | 取消归属的数量及原因 | 因分红送转导致归属价格的调整情况 |
2022年6月28日 | 39.872元/股 | 288,000股 | 41人 | 无 | 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归属价格由40.751元/股调整为39.872元/股。 |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46,2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274,5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71,7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39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XUAN ZHAO、LIHONG GUO、张如军、韩磊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2月9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8日。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月28日,因此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
2、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 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1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的其余39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预留授予的19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预留授予的其余18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首次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116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7,204,018.62元,增长率118.20%(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已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 2021 | 30% | 25% |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 2022 | 69% | 56% | |||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 2023 | 119% | 95% | |||
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116号】: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率88.18%(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已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首次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本期拟归属的39名激励对象的个人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39人的考核评级均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本期拟归属的18名激励对象的个人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18人的考核评级均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归属274,5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归属71,70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39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8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6,200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首次授予日:2021年2月9日
2、拟归属数量:27.45万股
3、拟归属人数:39人
4、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38.94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 (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XUAN ZHAO 赵宣 | 美国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5 | 1.5 | 30% |
2 | 张如军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4 | 1.2 | 30% |
3 | 陈斌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5 | 1.5 | 30% |
4 | LIHONG GUO 郭立宏 | 美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3 | 0.9 | 30% |
5 | 韩磊 | 中国 | 董事、财务总监 | 6 | 1.8 | 30% |
6 | 汪进良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5 | 1.5 | 30% |
小计 | 28 | 8.4 | 30% | |||
二、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共33人) | 63.5 | 19.05 | 30% |
合计 | 91.5 | 27.45 | 30% |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预留授予日:2022年1月28日
2、拟归属数量:7.17万股
3、拟归属人数:18人
4、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38.94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 (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张如军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3 | 0.9 | 30% |
小计 | 3 | 0.9 | 30% | |||
二、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共17人) | 20.9 | 6.27 | 30% | |||
合计 | 23.9 | 7.17 | 30%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对象、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归属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