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建龙微纳(688357)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瞻罗运柏李光宇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