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建龙微纳(688357)公司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一、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辞职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下述公司监事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史伟宗先生、监事庞玲玲女士因工作调整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史伟宗先生、庞玲玲女士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其他部门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庞玲玲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庞玲玲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二、关于补选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宁红波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宁红波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宁红波先生任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刘巧香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巧香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其他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宁红波先生、刘巧香女士简历

1、宁红波,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入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今历任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总经理、行政总监、首席行政官助理兼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职,2023年至今任中国共产党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宁红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宁红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刘巧香,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入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出纳,2009年至今历任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融资会计、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2023年至今任中共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刘巧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巧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