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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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NOPQ+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龙微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建龙微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82.8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591.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991.8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54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 | 20,036.62 | 18,300.00 |
2 |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6,412.50 | 6,412.50 |
3 | 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 | 2,146.77 | 1,800.00 |
4 | 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 1,832.87 | 1,800.00 |
5 | 中水循环回用39.6万吨/年项目 | 5,086.80 | 5,086.80 |
6 |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 3,000.00 | 3,000.00 |
合计 | 38,515.56 | 36,399.30 |
2、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 | 5,368.78 | 5,368.78 |
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11,368.78 | 11,368.78 |
3、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 10,655.05 | 9,223.72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3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1) | 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3) | 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4) | 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5) | 预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6)=(3)+(4) |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 | 18,300.00 | 15,997.94 | 2,302.06 | 924.42 | 2,545.99 | 3,226.48 |
注:
1、公司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预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
)计划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建设;
2、公司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
(
)因付款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已全部建设完毕,生产线能够稳定生
产,且达到项目预定要求,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可以结项。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
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预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3,226.48万元,公司计划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项目用地6,406.33㎡,建成后,将重点开展吸附类分子筛与催化类分子筛在能源化工与环境保护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并作为重点研发方向。最终计划将技术创新中心打造为国内分子筛行业发展趋势研讨、业内专家学者技术交流、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和成果发布的平台;将为行业企业提供大数据分析、物联互通、实时监控、在线监测、生产线故障诊断及售后技术指导等服务,助力分子筛行业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助推产业链智维升级和智能制造产业培育发展,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搭建高端技术人才培养及输送体系,扩大产品应用领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
建龙微纳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建龙微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建龙微纳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广发证券对建龙微纳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赵 鑫 | 戴 宁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