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培璐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68)。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