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7号)同意注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波先生、李小红女士合计配售“建龙转债”2,160,530张,占发行总量的30.8647%。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李建波先生的通知,李建波先生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建龙转债”1,3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9.28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数量(张) | 本次变动前占发行总量的比例 | 本次变动数量(张) | 本次变动后持有数量(张) | 本次变动后占发行总量的比例 |
李建波 | 1,689,570 | 24.1367% | 1,350,000 | 339,570 | 4.8510% |
李小红 | 470,960 | 6.7280% | 0 | 470,960 | 6.7280% |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