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3-087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白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05%。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实施并完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449,847元,转增23,779,93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83,229,786股。股东持股数量已按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白璞先生实际减持计划的实施晚于本次转增股本方案的完成,本公告所涉及的股份数均为转增方案实施后的股份数,减持价格区间为转增方案实施后的股价区间。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白璞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由于缴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税金需要,本人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322股(含本数)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收到白璞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结果的告知函》:目前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届满,由于缴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税金需要,白璞先生在本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公司股份8,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96%,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白璞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8,009 | 0.05% | IPO前取得:5,600股 其他方式取得:32,409股 |
注:上述表中的持股数据为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股份上市后的数据。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白璞 | 8,000 | 0.01% | 2023/5/25~2023/11/24 | 集中竞价交易 | 52.13-52.50 | 418,294.80 | 已完成 | 30,009 | 0.04% |
注: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于 2023 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为按照转增后总股本计算填列,但减持比例上限保持不变,即不超过上市公司届时总股本的0.01%。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