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4-005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2,147
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2,147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6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8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光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0-032)。
(4)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0-033)。
(5)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4.30元调整为22.80元/股,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2.80元/股调整为15.57元/股,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白璞 | 副总裁、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 | 70,000 | 0 | 0.00% |
2 | 郭艳霞 | 研发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 56,000 | 0 | 0.00% |
3 | 许世业 | 产品开发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 | 42,000 | 13,168 | 31.35% |
4 | 王玉峰 | 洛阳健阳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42,000 | 14,631 | 34.84% |
5 | 张岩 | 审计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 | 14,000 | 4,389 | 31.35% |
小计 | 224,000 | 32,188 | 14.37%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8人) | 511,000 | 106,061 | 20.76% | ||
合计 | 735,000 | 138,249 | 18.81% |
注:首次授予部分中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副总裁李朝峰先生已于2023年4月6日辞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已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已获授股份不再归属。
2、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张景涛 | 财务总监 | 56,000 | 21,946 | 39.19% |
小计 | 56,000 | 21,946 | 39.19%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人) | 140,000 | 23,164 | 16.55% | ||
合计 | 196,000 | 45,110 | 23.02% |
(二)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 本次归属的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2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35人合计可归属数量183,359股分两批次办理归属事宜,其中第一批33名激励对象的合计可
归属数量156,536股,因1名激励对象4,389股因其个人原因不再具备归属条件,不再办理相应的股份归属登记,因此公司将对第一批32名激励对象归属的152,147股办理归属事宜;后续第二批2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26,823股申请暂缓办理行权,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统一为其办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截至2024年1月11日,上述32名对象已缴款完毕,并完成了募集资金的验资。公司现将该部分股票共计152,147股向该32名激励对象进行归属,归属价格为15.57元/股。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2月6日
(二)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52,147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股本总数 | 83,229,830 | 152,147 | 83,381,977 |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3,229,830股增加至83,381,977,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11日出具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001号),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第一次归属的32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3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2,368,928.79元。其中,计入股本152,147.00元,扣除本次限制性股票发行另行支付的费用合计金额28,301.89元(不含税),其余2,188,479.9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4年1月26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 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024,162.58元,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1.63元/股;以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83,381,977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147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82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