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龙微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建龙微纳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17号》文核准,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4,460,000股新股。截止2019年11月28日,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60,000股,发行价格为43.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828,8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45,223,735.96元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将款项人民币580,605,064.04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入账日期 | 金额(元) |
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6718011600000903 | 2019-11-28 | 50,868,00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77330188000443124 | 2019-11-28 | 66,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13210078801400001322 | 2019-11-28 | 216,612,064.04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入账日期 | 金额(元) |
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6718011600000903 | 2019-11-28 | 50,868,00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77330188000443124 | 2019-11-28 | 66,000,000.00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410301010100100802 | 2019-11-28 | 64,125,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 | 1705027029200070172 | 2019-11-28 | 183,000,000.00 |
合计 | 580,605,064.04 |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第01540006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5,223,735.96元后,剩余募集资金580,605,064.04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687,026.3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918,037.70元,其中人民币14,46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股本),资本溢价人民币555,458,037.70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47号》文核准,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1,235,039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截止2022年3月4日,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35,039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3,999,926.1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3,660,375.97元(不含税)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将款项人民币190,339,550.15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入账日期 | 金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 | 1705027029200214292 | 2022-3-4 | 100,00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 | 379900052310903 | 2022-3-4 | 90,339,550.15 |
合计 | 190,339,550.15 |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048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660,375.97元后,剩余募集资金190,339,550.15元。扣除其他发行、登记费用(不
含增值税)378,523.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961,026.53元,其中人民币1,235,039.00元计入注册资本(股本),资本溢价人民币188,725,987.53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切实降低市场成本,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经济加快恢复发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公司可享受减免登记费用1,165.13元,减免该项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962,191.66元。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7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8,3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将款项人民币691,670,000.00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入账日期 | 金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 | 1705027029200257447 | 2023-3-14 | 175,897,2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 | 1705027029200257323 | 2023-3-14 | 65,772,8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379900052310505 | 2023-3-14 | 450,000,000.00 |
合计 | 691,670,000.00 |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18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3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91,67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16,981.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053,018.87元。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实际首发募集资金到位金额580,605,064.04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71,867,326.39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3,104,096.61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使用募集资金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 金额(元) |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 580,605,064.04 |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886,441.86 |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 22,968,500.26 |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21,858,062.00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2,054,950.87 |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8,632,075.47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 493,113,361.00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9,801,556.82 |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金额190,339,550.15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82,743,511.21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56,230,266.7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0,963,039.67元。使用募集资金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 金额(元) |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 190,339,550.15 |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685,558.63 |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 4,289,067.34 |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32,482,968.95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377,358.49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 106,490,809.01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35,000,0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0,963,039.67 |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金额691,67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0.00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94,728,426.23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73,439,462.92元。使用募集资金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 金额(元) |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 691,670,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046,460.10 |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 11,610,863.01 |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62,349,599.35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46,226.41 |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1,113,207.55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 32,378,826.88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135,000,0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73,439,462.92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保荐机构”)及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2022年,公司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零。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金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 | 活期专户 | 1705027029200214292 | 841,460.5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 | 活期专户 | 379900052310903 | 20,121,579.10 |
合 计 | 20,963,039.67 |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金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 | 活期专户 | 1705027029200257447 | 19,458,766.4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 | 活期专户 | 1705027029200257323 | 34,918.3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活期专户 | 379900052310505 | 453,901,760.09 |
合 计 | 473,395,444.9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龙(泰国)有限公司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罗勇分行 | 活期账户 | 5100183767 | 23,264.72 |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罗勇分行 | 活期账户 | 5100183775 | 10,370.50 |
开泰银行罗勇分行 | 活期账户 | 1512612780 | 8,135.94 |
开泰银行罗勇分行 | 活期账户 | 5479209040 | 2,246.80 |
合 计 | 44,017.97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858,062.00元。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21,858,062.00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2,531,798.95元,其中:自有流动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20,441,811.15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12,089,987.80元。公司将上述使用自有流动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人民币20,441,811.15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一般账户;将上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后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一般账户(其中48,830.00元因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未到期,故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一般账户)。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止2023年3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2,349,599.35元,其中:自有流动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21,400,703.44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40,948,895.91元。公司将上述使用自有流动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人民币
21,400,703.44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一般账户;将上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后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一般账户。
2、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55,910,762.30元,其中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5,223,735.96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687,026.34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054,950.87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核字[2019]第01540076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1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038,899.59元,其中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660,375.97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78,523.62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177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另外,1,165.13元登记费用享受减免,减免该项费用后,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037,734.46元。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9,946,981.13元,其中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3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16,981.13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70,754.71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可置换金额46,226.41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1,113,207.55元,另有33,018.87元不可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365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募集资金,本年度累计使用17,6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21,6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86.76万元;无未赎回理财产品。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9,0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公司不会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年度累计使用41,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47,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20.42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3,500.00万元,明细如下: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期限(天) | 预期收益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35,000,000.00 | 32 | 2.69% |
合计 | 35,000,000.00 |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60,0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公司未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的募集资金,本年度累计使用208,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195,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1,161.09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13,500.00万元,明细如下: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期限(天) | 预期收益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0.00 | 32 | 2.6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25,000,000.00 | 32 | 2.6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00.00 | 91 | 2.69% |
合计 | 135,0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计划使用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月14日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将6,000.00万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661.21万元;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68.7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05.50万元,其余863.21万元,分别在2019年度、2020年度支付完毕。
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2020年1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5,368.78万元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2020年3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新建项目的议案》,2020年3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223.72万元投资建设泰国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05.89万元超募资金投入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9,472.62万元超募资金投入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及“5,000吨活性氧化铝
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元)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元) | 待支付尾款金额(元) | 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 (元) | 项目进展情况 |
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 | 18,000,000.00 | 15,595,303.50 | 2,404,696.50 | 403,335.98 | 2,001,360.52 | 已结项 |
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 18,000,000.00 | 10,910,386.14 | 7,089,613.86 | 451,052.20 | 6,638,561.66 | 已结项 |
合计 | 36,000,000.00 | 26,505,689.64 | 9,494,310.36 | 854,388.18 | 8,639,922.18 | - |
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元)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元) | 待支付尾款金额(元) | 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 (元) | 项目进展情况 |
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 | 53,687,800.00 | 32,058,889.57 | 21,628,910.43 | 3,596,539.28 | 18,032,371.15 | 已结项 |
合计 | 53,687,800.00 | 32,058,889.57 | 21,628,910.43 | 3,596,539.28 | 18,032,371.15 | - |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7月13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元)(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元) (2)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元) (3)=(1)-(2) | 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元)(4) | 待支付尾款金额(元)(5) | 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元) (6)=(3)+(4) | 项目进展情况 |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 | 183,000,000.00 | 159,979,398.96 | 23,020,601.04 | 9,244,215.17 | 25,459,927.10 | 32,264,816.21 | 已结项 |
注:1、公司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募集资金节余金额(6)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建设;
2、公司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5)因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
2、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28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万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万元) | 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万元) | 项目进展情况 |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64,125,000.00 | 96,389,816.21 | 93,015,794.11 | 3,374,022.10 | 2,780,256.96 | 6,154,279.06 | 已结项 |
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50,868,000.00 | 81,991,220.79 | 82,333,193.38 | -341,972.59 | 341,972.59 | 0.00 | 已结项 |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6,352,214.34 | 3,647,785.66 | 1,178,976.53 | 4,826,762.19 | 已结项 |
超募资金账户理财 | 8,820,515.57 | 8,820,515.57 | — | ||||
合计 | 144,993,000.00 | 208,381,037.00 | 201,701,201.83 | 6,679,835.17 | 13,121,721.65 | 19,801,556.82 | — |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9,801,556.82元已于2023年12月31日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
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入18,3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2,204.14万元,承诺与实际投入相差16,095.86万元,原计划于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原粉车间尚在施工建设中,结合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基于审慎投资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优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在降低生产耗能及成本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益。同时,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募投项目的厂房施工进展及设备选型采购亦有所滞后。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将“吸附材料产业园(三期)”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12月。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项目已建设完成。
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公司“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调整后承诺募集资金投入8,199.1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8,233.32万元,承诺与实际投入差异34.20万元;原计划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采用公司非标工艺进行规划设计的,是与公司未来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配套建设项目。由于上述项目中部分设备供应商所在区域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导致原设备交付和运输进厂进度受到影响。
同时由于2021年度河南省暴雨灾害的影响导致公司上述项目工程在施工中的建设难度增加,以及进入冬季后低温天气对建设工程施工中混凝土浇筑工作影响,导致建设施工工程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6月。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项目已建设完成。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
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承诺募集资金投入18,996.2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13,897.38万元,承诺与实际投入差异5,098.84万元;原计划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采用公司非标工艺规划设计,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用途的情况下,更好服务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和市场响应速度,结合公司产业化和研发成果,公司经审慎考量,对部分产线设计工艺和设备进行升级优化,使其实现生产柔性化,在原环境保护及能源化工领域的分子筛类吸附剂和催化剂产业化基础上具备更多品种分子筛产业化能力,并将“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4、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
公司“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承诺募集资金投入17,589.7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3,396.23万元,承诺与实际投入差异14,193.49万元;原计划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为“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二期建设项目,以泰国建龙为项目实施主体,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用途的情况下,公司结合泰国实际情况,为更好实现泰国本地化生产运营和深入推进实施国际化战略,公司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匹配优化,并采用新生产工艺
和新设备等方式对生产成本、运营效率进行了提升,提高生产效益。因此,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将本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
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327号)。报告认为:建龙微纳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建龙微纳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首发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6,991.8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10.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497.1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 | 不适用 | 18,300.00 | 15,073.52 | 15,073.52 | 489.86 | 15,997.94 | 924.42 | 106.13 | 2022年3月 | 5,840.54 | 是 | 否 |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6,412.50 | 9,638.98 | 9,638.98 | 3,537.75 | 9,301.58 | -337.40 | 96.50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 | 不适用 | 1,800.00 | 1,559.53 | 1,559.53 | 0.00 | 1,559.53 | 0.00 | 100.00 | 2020年4月 | 5,260.45 | 是 | 否 |
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800.00 | 1,091.04 | 1,091.04 | 0.00 | 1,091.04 | 0.00 | 100.00 | 2019年10月 | 53.61 | 否 | 否 |
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5,086.80 | 8,199.12 | 8,199.12 | 0.00 | 8,233.32 | 34.20 | 100.42 | 2022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282.80 | 2,635.22 | -364.78 | 87.84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399.30 | 38,562.19 | 38,562.19 | 4,310.41 | 38,818.63 | 256.4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0.00 | 6,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 | 不适用 | 5,368.78 | 3,205.89 | 3,205.89 | 0.00 | 3,205.89 | 0.00 | 100.00 | 2021年6月 | 1,682.56 | 否 | 否 |
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9,223.72 | 9,223.72 | 9,223.72 | 0.00 | 9,472.62 | 248.90 | 102.70 | 2021年12月 | 778.87 | 否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0,592.50 | 18,429.61 | 18,429.61 | 0.00 | 18,678.51 | 248.90 | ||||||
合计 | 56,991.80 | 56,991.80 | 56,991.80 | 4,310.41 | 57,497.14 | 505.3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公司基于审慎投资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优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在降低生产耗能及成本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益。同时,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募投项目的厂房施工进展及设备选型采购亦有所滞后,详见四、(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采用公司非标工艺进行规划设计的,是与公司未来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配套建设项目。由于上述项目中部分设备供应商所在区域防控等因素影响,导致原设备交付和运输进厂进度受到影响。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项目已完工,详见四、(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同时由于2021年度河南省暴雨灾害的影响导致公司上述项目工程在施工中的建设难度增加,以及进入冬季后低温天气对建设工程施工中混凝土浇筑工作影响,导致建设施工工程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 |
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6月。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项目已建设完成,详见四、(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85.81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05.50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85.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05.5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月14日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将6,000.00万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详见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及“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及“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结项,“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223.72万元,已累计使用9,450.00万元,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已投入完毕,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5: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差额为34.20万元,超额使用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注6: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差额为248.90万元,超额使用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注7: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差额为924.42万元,超额使用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996.22 | 本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23.0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97.3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 | 不适用 | 18,996.22 | 18,996.22 | 18,996.22 | 5,623.03 | 13,897.38 | -5,098.84 | 73.16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8,996.22 | 18,996.22 | 18,996.22 | 5,623.03 | 13,897.38 | -5,098.8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采用公司非标工艺规划设计,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用途的情况下,更好服务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和市场响应速度,结合公司产业化和研发成果,公司经审慎考量,对部分产线设计工艺和设备进行升级优化,使其实现生产柔性化,在原环境保护及能源化工领域的分子筛类吸附剂和催化剂产业化基础上具备更多品种分子筛产业化能力,并拟将“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四、(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32,482,968.95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005.30 | 本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72.8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72.8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 | 不适用 | 51,415.58 | 51,415.58 | 51,415.58 | 6,076.61 | 6,076.61 | -45,338.97 | 11.82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 | 不适用 | 17,589.72 | 17,589.72 | 17,589.72 | 3,396.23 | 3,396.23 | -14,193.49 | 19.31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9,005.30 | 69,005.30 | 69,005.30 | 9,472.84 | 9,472.84 | -59,532.4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为“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二期建设项目,以泰国建龙为项目实施主体,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用途的情况下,公司结合泰国实际情况,为更好实现泰国本地化生产运营和深入推进实施国际化战略,公司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匹配优化,并采用新生产工艺和新设备等方式对生产成本、运营效率进行了提升,提高生产效益。因此,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拟将本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四、(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62,349,599.35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6,412.50 | 9,638.98 | 3,537.75 | 9,301.58 | 96.50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中水循环回用39.6万吨/年 | 8,199.12 | 8,199.12 | 0.00 | 8,233.32 | 100.42 | 2022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 |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 3,000.00 | 3,000.00 | 282.80 | 2,635.22 | 87.84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7,611.62 | 20,838.10 | 3,820.55 | 20,170.12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变更:公司决定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同时新建分子筛数据平台。原项目建设规模较小,不能同时满足数据平台与研发需求。因此公司决定将购置房产变更为在洛阳市洛龙区大数据产业园购置土地自建1栋12层研发实验楼来实施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用地6,406.33㎡,建筑面积27,020.00㎡,变更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6个月内,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变。本次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0日发布变更公告。 |
中水循环回用建设项目 | 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变更:随着公司市场份额的扩大,新的生产线投入使用,污水规模不断扩大;同时环保项目投资大、运行成本高;公司对原方案进行了优化。使得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但由于材料可回收再利用,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鉴于此,公司拟扩大中水循环回用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从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延伸至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西段路5南,紧邻吸附材料产业园),新建中水处理水车间项目总占地1,800㎡,建筑面积5,400㎡。变更后,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建设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变。本次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0日发布变更公告。 | |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 | 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变更:随着公司在市场份额的扩大,新生产线投入使用,产量持续增加,经过公司审慎评估,在增加极少投资的情况下将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新建智能仓库来满足公司成型分子筛产品的存放。鉴于此,公司将原吸附材料产业园的成品仓库智能化改造变更为在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西段路南,紧邻吸附材料产业园)新建一个自动化库架一体仓库,项目占地面积为5,000㎡,主要存放各类成品分子筛,实现入库、出库、盘库、报表等全部自动化处理,对产品的流向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跟踪。变更后,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建设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变。本次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0日发布变更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中水循环回用建设项目 | 该项目采用公司非标工艺进行规划设计的,是与公司未来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配套建设项目。由于上述项目中部分设备供应商所在区域防控等因素影响,导致原设备交付和运输进厂进度受到影响。 同时由于2021年度河南省暴雨灾害的影响导致公司上述项目工程在施工中的建设难度增加,以及进入冬季后低温天气对建设工程施工中混凝土浇筑工作影响,导致建设施工工程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6月。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项目已建设完成,详见四、(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鑫 戴 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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