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五月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4
议案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5: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9
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
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1
议案9: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2议案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登记的议案 ...... 23
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24
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 25议案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2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公司会议室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统计表决结果
9、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5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874.97万元,同比下降19.90%;实现净利润7,475.62万元,同比下降51.15%。
2024年,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市场竞争内卷严重的严峻挑战,公司董事会坚持“稳中求变、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提质效、防风险,始终聚焦分子筛主业,加大投入实施“国际化战略”,持续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开拓全球市场,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经营目标。公司先后荣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河南省优秀院士工作站”、“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等荣誉奖项。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组成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议案名称 |
1 | 2024-01-15 | 第三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 | 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2 | 2024-04-10 | 第三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 | 2024-04-18 | 第三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制定《承诺管理制度》 | |||
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2024-05-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 |||
5 | 2024-06-28 | 第四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 | 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6 | 2024-08-05 | 第四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 | 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7 | 2024-08-28 | 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舆情管理制度 | |||
重大风险预警与处置制度 | |||
8 | 2024-10-29 | 第四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提请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
9 | 2024-11-8 | 第四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 |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了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换届选举,前后两届6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均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股权激励、可转债等事项做出了独立、客观的判断,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发表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切实履职,开展了相关工作,为公司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了董事会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六、2025董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提高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进一步发挥董事会的战略引领作用,带领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公司发展“三大战略”,积极落实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分子筛主业,强基固本、坚持创新,聚焦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资源四大领域为新市场拓展的主要方向,以新产品、新领域、新的增长极开辟公司差异化发展的新路径,努力实现从材料制
造商向技术服务商的转型升级,实现公司健康高质量发展和股东回报双提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
议案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组成了第四届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1人为职工代表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24项议案,议案内容涉及定期报告、募集资金、股权激励、利润分配等多项重大事项,监事会恪尽职守,对每项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和仔细分析,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议案名称 |
1 | 2024/4/10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 2024/4/18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3 | 2024/5/10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4 | 2024/6/28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5 | 2024/8/28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6 | 2024/10/29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7 | 2024/11/8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还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提交审议的各项重大事项的汇报和解释,了解了公司各项主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权。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核查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出席)了公司全部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审核了公司董事会
提交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核算,财务制度健全,各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财务运作规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并实施了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方案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对任何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因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有效运转和执行。该评价报告较为全面、真实、准确、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 关于监督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度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
议案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
议案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778,749,667.41 | 972,241,588.49 | -19.90 | 853,786,990.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4,756,186.40 | 153,033,729.73 | -51.15 | 197,857,720.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0,770,850.32 | 136,890,238.20 | -55.61 | 154,356,026.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893,383.63 | -97,837,044.58 | 不适用 | -32,587,521.8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96,014,365.43 | 1,778,668,613.69 | 0.98 | 1,549,425,357.84 |
总资产 | 2,948,137,566.53 | 3,029,139,957.49 | -2.67 | 2,186,059,741.2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1.53 | -50.98 | 1.9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1.45 | -53.10 | 1.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1.37 | -55.47 | 1.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4 | 9.06 | 减少4.92个百分点 | 13.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6 | 8.11 | 减少4.75个百分点 | 10.8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54 | 4.30 | 增加0.24个百分点 | 4.45 |
1.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51.15%和55.61%,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同时,期间费用中的人工、折旧与摊销等支出保持相对刚性,导致净利润下降。
2.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50.98%、53.10%和55.47%,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改善,主要系公司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了存货和应收款项管理效率,减少了对经营性现金的占用;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
议案5: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以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为基础,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目前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内部管理状况等因素,本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而成。
一、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经营所在地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三)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无重大改变;
(四)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无重大改变;
(五)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六)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预算编制依据
(一)营业收入根据公司2024年业务完成情况,结合2025年度公司战略布局、市场开拓计划、目标客户及业务规划等进行测算;
(二)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并结合2025年新增业务量,主要依据各产品的不同毛利率、资金使用计划及银行贷款利率、在充分考虑市场价格、人工薪酬、资金投入等因素变化的情况下进行综合测算或预算;
(三)所得税按合并范围内各预算单位2025年预测的利润总额及适用的所得税率进行测算。
三、2025年主要预算
结合现阶段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行业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预计了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情况。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三品战略”、“吸转催战略”和“国际化战略”三大战略不动摇;以“强基固本、坚持创新”为工作总基调;以“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资源”四大领域为新市场拓展的主要方向;以创新引领发展,以新产品、新领域、新的增长极开辟公司差异化发展的新路径,努力实现从材料制造商向技术服务商的转型升级。
四、特别说明
上述预算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上述财务预算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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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
议案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3,927,839.14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25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100,058,4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11,696.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0,017,536.1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4,756,186.40元的比例为40.15%。如在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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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
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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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
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方案如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税前);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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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
议案9: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在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时,关联监事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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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
议案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组织架构,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废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人选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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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
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组织架构,同步对部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8.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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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
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
分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切实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一)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二)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中期分红的比例
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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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
议案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进一步提高公司利润分配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定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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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