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0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寿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0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6)。
4、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5、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权益的资格及相应权益份额,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32人调整为30人,对应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授予至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总量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公司向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