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我们作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共计6,000.00万元。
3、报告期内,除上述担保外,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雷巧萍 马 捷 叶昌松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