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于会上做出相关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上官文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450.0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维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