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3  三孚新科(688359)公司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正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4)。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