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孚新科”)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毅电子”)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控股子公司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博泉”)收到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1 | 三孚新科 | GR202344002487 | 2023年12月28日 | 三年 |
2 | 明毅电子 | GR202344010797 | 2023年12月28日 | 三年 |
3 | 江西博泉 | GR202336000087 | 2023年11月22日 | 三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公司、明毅电子及江西博泉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明毅电子及江西博泉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均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