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季胜投资)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名称: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三孚新科股票代码:68835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97弄41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主动减持、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00%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孚新科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孚新科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释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季胜投资 | 指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三孚新科 | 指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系列投资基金的减持行为及上市公司股本变化所引起的权益变动,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5.00%以下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徐小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071213927C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13年6月20日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壹仟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2596室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13年6月20日至2043年6月19日 |
| 股东结构 | 徐小喆持股95%;孙娟持股5%。 |
| 通讯方式 | 021-50806996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徐小喆 | 无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中国上海 | 否 |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归属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其管理的系列投资基金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5.00%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前次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系列投资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530,8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0%。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时间 | 权益变动方式 | 变动股数(股) | 合计持股数量 | 合计持股比例 | 上市公司总股本 | 事件 |
| 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 470,311 | 6,001,111 | 6.47% | 92,807,500 | 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470,311股,持股比例增加至6.47%(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2,807,500股为基数计算) |
| 2023年6月 | 被动稀释 | 0 | 6,001,111 | 6.46% | 92,920,000 | 2023年6月,上市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导致总股本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6.46% |
| 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4月11日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358,600 | 5,642,511 | 6.07% | 92,920,000 | 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4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58,600股,持股比例减少至6.07% |
| 2024年5月 | 被动稀释 | 0 | 5,642,511 | 6.07% | 92,994,400 | 2024年5月,上市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导致总股本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
| 2024-02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1月13日 |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 326,171 | 5,316,340 | 5.68% | 93,573,584 | 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26,171股;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上市公司因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导致总股本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050、2025-00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68%(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3,573,584股为基数计算) |
| 2025年2月2日至2025年2月28日 |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 13,500 | 5,302,840 | 5.67% | 93,573,584 | 2025年2月2日至2025年2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3,500股,持股比例减少至5.67% |
| 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 | 被动稀释 | 0 | 5,302,840 | 5.42% | 97,759,050 | 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上市公司因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导致总股本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018、2025-027),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42%(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7,759,050股为基数计算) |
| 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12月12日 |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 197,261 | 5,105,579 | 5.22% | 97,759,050 | 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12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97,261股,持股比例减少至5.22%(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7,759,050股为基数计算) |
| 2025年12月1日、15日 | 被动稀释 | 0 | 5,105,579 | 5.18% | 98,499,050 | 2025年12月1日、15日,上市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导致总股本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2025-059),信息披露义务 |
| 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18%(以截至2025年12月15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8,499,050股为基数计算) | ||||||
| 2025年12月26日 | 被动增加 | 0 | 5,105,579 | 5.19% | 98,330,147 | 2025年12月26日,上市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总股本减少,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19%(以截至2025年12月26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98,330,147股为基数计算) |
|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2月3日 |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 42,000 | 5,063,579 | 5.15% | 98,330,147 |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2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42,000股,持股比例减少至5.15% |
| 2026年3月 | 被动稀释 | 0 | 5,063,579 | 5.13% | 98,746,147 | 2026年3月,上市公司因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13%(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8,746,147股为基数计算) |
| 2026年4月1日 |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 126,371 | 4,937,208 | 5.00% | 98,746,147 | 2026年4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26,371股,持股比例减少至4.9999%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孚新科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937,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季胜投资管理的系列投资基金 | 产品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48,901 | 1.4673% | |
| 季胜激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34,533 | 1.3515% | |
| 季胜激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23,232 | 0.4286% | |
| 季胜激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89,884 | 0.7999% | |
| 季胜汇缔科技创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88,072 | 0.4943% | |
| 季胜汇缔锐进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9,097 | 0.0801% | |
| 季胜中玺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2,397 | 0.1847% | |
| 汇缔季胜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3,353 | 0.1654% | |
| 季胜激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551 | 0.0117% | |
| 季胜中玺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188 | 0.0164% | |
| 合计 | 4,937,208 | 4.9999% |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三孚新科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横路57号 |
| 股票简称 | 三孚新科 | 股票代码 | 68835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2596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5,530,800股持股比例:6.0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合计变动数量:593,592股变动比例:1.0001%变动后持股数量:4,937,208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市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详见“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不适用?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本报告书出具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