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9证券简称:三孚新科公告编号:2026-01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 1 | 上官文龙 | 董事长、总经理 | 85.14 |
| 2 | 瞿承红 | 董事 | 67.48 |
| 3 | 朱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65.65 |
| 4 | 陈维速 | 董事、副总经理 | 55.29 |
| 5 | 刘华民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64.08 |
| 6 | 夏海 | 董事 | 0.65 |
| 7 | 兰娟 | 独立董事 | 0.85 |
| 8 | 王聘 | 独立董事 | 0.85 |
| 9 | 孙国庆 | 独立董事 | 0.85 |
| 10 | 王怒 | 财务负责人 | 64.35 |
| 11 | 黄瑞新 | 董事(已离任) | 38.16 |
| 12 | 雷巧萍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5.15 |
| 13 | 马捷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5.15 |
| 14 | 叶昌松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5.15 |
| 合计 | 458.79 | ||
二、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6.00万元(5,000元/月,税前)。
2、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董事津贴。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4.56万元(3,800元/月,税前)。
3、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包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照本方案中的薪酬标准和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领取
薪酬。
(1)薪酬结构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补贴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基本薪酬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基本薪酬(万元/年) |
| 1 | 上官文龙 | 董事长、总经理 | 78.00 |
| 2 | 瞿承红 | 董事 | 60.00 |
| 3 | 陈维速 | 董事、副总经理 | 36.00 |
| 4 | 朱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36.00 |
| 5 | 刘华民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42.00 |
| 6 | 王怒 | 财务负责人 | 42.00 |
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其体现岗位价值与履职保障,不与公司业绩和个人考核结果挂钩。
(3)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包括个人年度绩效与组织绩效奖金两部分,依据个人考核结果及公司经营业绩浮动发放。
个人年度绩效: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兼任的具体管理岗位职务进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绩考核结果依据《年度目标责任书》达成情况与述职报告评审结果综合评定,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考核。个人年度绩效在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发放。
组织绩效奖金:组织绩效奖金旨在将高管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深度绑定,体现“公司业绩+个人表现”的双重约束机制,主要以年度净利润达成情况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组织绩效奖金的发放金额。组织绩效奖金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发放。
考核期内,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或因分工调整不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不再享有组织绩效奖金。
(4)新任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本方案适用期限内新任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的薪酬,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准金额、分配比例、考核内容与形式等。
考核期内新任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未满12个月的,其组织绩效奖金根据其实际任期进行折算。
4、其他激励
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四)方案的调整
根据公司发展规模、经济效益及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执行。
董事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固定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可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3、上述人员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瞿承红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符合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