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德马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1.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93.62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总额为8,295.5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6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德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规模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实施主体 |
1 |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 6,901.11 | 5,900.00 | 德马工业 |
2 |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 | 14,246.78 | 14,246.78 | 德马科技 |
3 | 新一代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研发项目 | 5,651.33 | 5,651.33 | 德马科技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德马科技 |
合计 | 38,799.22 | 37,798.11 |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295.5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5月13日,公司使用2,4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4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德马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德马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顾叙嘉 胡亦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