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6号),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9月22日、2023 年10月12日、2023 年10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过渡期间及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依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协议》”),过渡期指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的期间。本次重组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2023年10月11日,本次重组的过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
依据《购买协议》,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在过渡期内产生的亏损及其他净资产减损由交易对方按其于《购买协议》签署之日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各自承担,并且应于过渡期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及实施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10404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2,540,114.25元,未发生经营亏损,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三、备查文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10404号)。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