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飞测: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6-26  中科飞测(688361)公司公告

中科飞测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7月

目 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 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6议案二 ...... 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 ...... 8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 8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应

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或股东代表)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8栋A座24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鲁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包括股东

代表)及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及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 出席会议的董事、会议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董事、监事、董事会

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敬请审议。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敬请审议。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日

议案三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20,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敬请审议。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