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6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股,并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聘请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并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近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决定聘请平安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平安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方正承销保荐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平安证券承接,方正承销保荐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目前,平安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周超先生、夏亦男女士(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方正承销保荐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周超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现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曾就职于方正证券、国信证券、民生证券,具有10年以上投行业务经验,作为项目核心人员参与并完成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福鞍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泰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夏亦男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管理学硕士,现任平安证券投资事业部产品经理。曾就职于方正证券,具有3年以上投行业务经验,作为项目核心人员参与并完成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