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截至授予日)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王顺波 | 中国 | 董事长、总经理 | 10.00 | 3.02% | 0.02% |
2 | 徐林华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10.00 | 3.02% | 0.02% |
3 | 徐玉鹏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8.70 | 2.63% | 0.02% |
4 | 金良凯 | 中国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6.60 | 1.99% | 0.02% |
5 | 李大林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7.30 | 2.20% | 0.02% |
6 | 钟磊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6.40 | 1.93% | 0.02% |
7 | 李利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3.20 | 0.97% | 0.01% |
核心骨干员工(52人) | 239.00 | 72.16% | 0.59% | |||
首次授予合计(59人) | 291.20 | 87.92% | 0.71% | |||
预留权益 | 40.00 | 12.08% | 0.10% | |||
总计 | 331.20 | 100.00% | 0.81%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除实际控制人王顺波、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林华先生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也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