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2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27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7,000万元~9,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4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因公司正在办理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事宜,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