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及权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控股”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0,420,620股,持股比例减少至5.00%,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减持及权益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中意控股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28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鉴 |
注册资本 | 230,440.233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1MA281MUQ74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从事与外国(地区)企业相关的非营利性业务活动;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园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海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6年3月18日 |
经营期限 | 2016-03-18 至 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 | 宁波前湾发展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公司因股权激励增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00%。具体变动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7日,中意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72,000股,持股比例减少0.53%;减持完成后,中意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0,618,000股,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降至5.06%。
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3月17日,中意控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7,380股,持股比例减少0.05%,减持完成后,中意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0,420,6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降至5.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4年6月14日,公司股权激励增发752,400股,公司总股本由407,660,000股增加至408,412,400股,中意控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1%,持股比例减少至
5.0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2,79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5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0,420,620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5.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22,790,000股 | 5.59% | 20,420,620股 | 5.00%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之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及权益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及权益被动稀释情况,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意控股)》。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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