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
证券代码:688362证券简称:甬矽电子转债代码:
118057转债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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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 2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 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 6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议案二: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六: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
议案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6
附件一: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9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6
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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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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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七、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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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
2026年
月
日(星期一)下午
点
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
月
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行政楼8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宣布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二)宣读大会须知和表决办法
(三)逐项审议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1 |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3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5 |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6 |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7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
(五)推选监票人,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七)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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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复会,宣布会议结束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二:
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一、原审批的申请授信额度情况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以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以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新增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保理以及衍生产品等业务。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协议,上述新增授信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
上述总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系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三: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728,642.5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4,616,096.5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1,492,060.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7.47%。
基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四: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50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人) | 注册会计师 | 2,363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54人 | ||||
| 2025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9.88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26.01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5.47亿元 |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56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7.35亿元 |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78家 | ||||
、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 姓名 | 余建耀 | 顾嫣萍 | 李江东 |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8年 | 2013年 | 2010年 |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6年 | 2009年 | 2008年 |
| 何时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 2008年 | 2013年 | 2010年 |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5年 | 2022年 | 2026年 |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同飞股份、天奈科技、天士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杭齿前进、富佳股份、甬矽电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九洲药业、丰立智能、大立科技、尖 |
原告
|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判决) |
| 力、金石资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峰集团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万元,合计人民币
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
),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五: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适用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生效日期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董事薪酬标准及构成
1、独立董事
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与员工薪酬制度,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对应岗位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3、董事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根据岗位的职责、履职情况、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厘定年度的基本薪酬。
(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部门业绩达成情况、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及相关重要管理事项等因素综合评估。(
)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董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其他规定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可由公司承担。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六: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七: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甬矽转债”自2026年1月5日开始转股。自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甬矽转债”累计共有人民币212,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7,461股。根据“甬矽转债”转股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的股本总数由41,048.303万股增加至41,049.0491万股,注册资本由41,048.303万元增加至41,049.0491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更,同时,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48.303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49.0491万元。 |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1,048.30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1,049.049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 新增 | 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 |
| 新增 |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编号会根据修订相应顺延,其他条款不变。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附件一: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全球半导体产业在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的拉动下延续增长态势。生产端,公司依靠二期重点打造的“Bumping+CP+FC+FT”的一站式交付能力,可以有效缩短客户从晶圆裸片到成品芯片的交付时间及实现更好的品质控制;随着晶圆级产品线的产能与稼动率持续爬坡,公司先进封装产品占比不断提升,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客户端,公司持续深化AIoT大客户以及海外头部设计客户的合作,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各细分领域的龙头设计公司以及台系头部设计公司为主的稳定客户群,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得益于海外大客户的持续放量和国内核心端侧SoC客户群的成长,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保持增长,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9,836.62万元,同比增长21.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72.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2%。公司营业规模已经初步跨过盈亏平衡点,规模效应开始逐渐体现,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改善。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尽责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的会议议案均获得通过和得到有效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议案 |
| 1 | 2025/2/10 | 第三届第十二次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2025/4/21 | 第三届第十三次 |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1、《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4、《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5、《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6、《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7、《关于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18、《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19、《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0、《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21、《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2025/5/26 | 第三届第十四次 | 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4、《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5、《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7、《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2025/6/17 | 第三届第十五次 | 1、《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5 | 2025/6/23 | 第三届第十六次 |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1.1《发行证券的种类》1.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1.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1.4《债券期限》1.5《票面利率》1.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1.7《转股期限》1.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1.9《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1.10《赎回条款》1.11《回售条款》1.12《发行对象》1.13《发行方式》1.14《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15《转股来源》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3、《关于公司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
| 6 | 2025/7/15 | 第三届第十七次 |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2、《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控 |
| 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5、《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7 | 2025/8/25 | 第三届第十八次 |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 8 | 2025/9/10 | 第三届第十九次 | 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9 | 2025/9/12 | 第三届第二十次 | 1、《关于公司参与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议案》 |
| 10 | 2025/9/19 | 第三届第二十一次 | 1、《关于“甬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
| 11 | 2025/9/22 | 第三届第二十二次 | 1、《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2 | 2025/10/13 | 第三届第二十三次 | 1、《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宁波宇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议案》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13 | 2025/10/27 | 第三届第二十四次 |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14 | 2025/12/2 | 第三届第二十五次 | 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ODI备案规模的议案》 |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会并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2025年共召开了4次股东会,董事会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股东会的议程和议案,确保股东会能够对每个议案进行充分的讨论,股东会决议均已得到执行或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议案 |
| 1 | 2025/2/2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2025/5/15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
| 3 | 2025/6/11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3、《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 | 2025/10/13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5 | 2025/10/29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1、《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宁波宇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建议和咨询。2025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其中召开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提名委员会、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
会科学决策。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内,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董事绩效考核结果及其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独立董事领取的固定津贴不适用考核情况,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公司履职要求,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董事2025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四、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推进公司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继续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认真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等日常工作。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对经营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
(一)董事会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的水平。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合规保障。
(二)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透明度。
(三)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市场形象。公司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做好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1日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在法)》《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学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喆垚-已离职)》。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听取。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时间:
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二、生效日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根据岗位的职责、履职情况、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厘定年度的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部门业绩达成情况、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及相关重要管理事项等因素综合评估。
、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其他规定
1、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听取。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