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31  华熙生物(68836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8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5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54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27.0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客户家数257家
审计收费总额3.55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钱华丽2009年2007年2015年2024年近三年签署中科软、药康生物、方大新材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2020年2007年2020年2021年近三年签署中科软、药康生物、中兴商业、华熙生物、方大
新材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力2005年2006年2005年2021年近三年签署/复核全聚德、首开股份、京能置业、瑞丰光电、亚宝药业、华熙生物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钱华丽、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为255万元。

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