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8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1981年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 ||
首席合伙人 | 李惠琦 |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 225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人数 | 1,364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 45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7.0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2.05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5.02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25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3.55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4家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钱华丽 | 2009年 | 2007年 | 2015年 | 2024年 | 近三年签署中科软、药康生物、方大新材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张国静 | 2020年 | 2007年 | 2020年 | 2021年 | 近三年签署中科软、药康生物、中兴商业、华熙生物、方大 |
新材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李力 | 2005年 | 2006年 | 2005年 | 2021年 | 近三年签署/复核全聚德、首开股份、京能置业、瑞丰光电、亚宝药业、华熙生物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钱华丽、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为255万元。
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