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的名称: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熙生物股票代码:68836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医科路9号院4号楼三层303-66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5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姓名:赵燕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3层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名称:上海琰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185号1层J9995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5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一)、基本信息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 6
(一)、赵燕女士 ...... 6
(二)、上海琰泽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8
第三节持股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披露的情况 ...... 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控股股东应披露的情况 ...... 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情况 ...... 11
六、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 12第五节前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4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 ...... 15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6
一、备查文件 ...... 16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6附表一 ...... 17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华熙生物、公司 | 指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熙昕宇、捐赠人 | 指 |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
| 《捐赠协议》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于2023年10月16日签署的《捐赠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4,816,78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捐赠给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用于支持山东大学医学教育与科技事业发展,助力健康中国战略。 |
| 标的股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的4,816,782股公司股份 |
| 受赠人 | 指 | 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经山东省民政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慈善组织 |
| 赵燕女士、赵燕 | 指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燕女士,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华熙昕宇100%股份,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
| 上海琰泽 | 指 | 上海琰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100%合伙份额为赵燕女士直接及间接持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
| 本报告书 | 指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票交割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履行《捐赠协议》,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向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无偿转让4,816,782股公司股份之公益性捐赠行为 |
| 中国结算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数据为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信息
| 名称: |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医科路9号院4号楼三层303-661 |
| 法定代表人: | 李健 |
| 注册资本: | 9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8734919P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主要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图文设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00-01-19至无固定期限 |
|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 赵燕、北京华熙汇美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5层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包括曾用名) | 性别 | 身份证件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 赵燕 | 女 | 4602************** | 中国 | 北京 | 是 | 董事长 |
| 李健 | 男 | 1401************** | 中国 | 北京 | 否 | 经理、董事 |
| 陈玉鑫 | 男 | 4102**************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 于红 | 女 | 2301************** | 中国 | 北京 | 否 | 财务负责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一)、赵燕女士
| 姓名(包括曾用名): | 赵燕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4602**************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3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是 |
|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关系 | 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0%股份 |
(二)、上海琰泽
、基本情况
| 名称: | 上海琰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185号1层J9995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华熙汇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于静 |
| 出资额: | 2519.2777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8MA06BDU929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18-04-18至无固定期限 |
|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 赵燕、北京华熙汇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5层 |
|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关系 |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受同一主体即赵燕女士控制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包括曾用名): | 于静 |
| 性别: | 女 |
| 身份证件号码: | 1101************** |
| 国籍: | 中国 |
| 长期居住地: | 北京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职务: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捐赠协议》以支持山东大学医学教育与科技事业发展的公益性捐赠,并非控股股东以获取资金回报的减持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列示如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
| 股东名称 | 所持股份种类 | 权益变动时间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华熙昕宇 | 无限售流通普通股 | 2026年5月28日 | 非交易过户 | 288,018,703 | 59.79% | 283,201,921 | 58.79% |
| 赵燕女士 | 无限售流通普通股 | 未发生权益变动 | 不适用 | 115,920 | 0.02% | 115,920 | 0.02% |
| 上海琰泽 | 无限售流通普通股 | 未发生权益变动 | 不适用 | 1,378,723 | 0.29% | 1,378,723 | 0.29% |
| 合计 | 289,513,346 | 60.11% | 284,696,564 | 59.11% |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捐赠协议》而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进行的无偿股票转让,《捐赠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取得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4,816,782股标的股票已于2026年5月28日过户至受赠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受赠人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
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披露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及其变动情况请见本节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赵燕女士在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姓名 | 其他公司名称 | 在其他公司担任的职务 |
| 赵燕 |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赵燕 |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赵燕 | 天津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 赵燕 | 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 赵燕 | 北京生物产业孵化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赵燕 | 华熙唐安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三)赵燕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
定的情形;
(四)赵燕女士最近
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在本次股票交割前通过公司披露提示性公告,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控股股东应披露的情况
(一)本次股票交割为控股股东履行《捐赠协议》以支持山东大学医学教育
与科技事业发展的公益性捐赠,并非控股股东以获取资金回报的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除经营性往来款项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3,201,921股,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4,0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
持有259,201,921股,除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部分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六、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日期:2025年9月24日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种类:无限售流通普通股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后持股287,536,842股,持股比例59.69%;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289,031,485股,持股比例60.01%。
第五节前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琰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赵燕女士签字:
签署日期:
2026年
月
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捐赠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3层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济南 | |||
| 股票简称 | 华熙生物 | 股票代码 | 688363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288,018,703持股比例:59.79%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283,201,921持股比例:58.79%变动数量:-4,816,782变动比例:-1.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5月28日方式:非交易过户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备注:本次权益变动为公益性捐赠,不涉及资金支付。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备注: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
(此页无正文,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琰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2026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赵燕女士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