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7  光云科技(688365)公司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谭光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王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规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联董事王祎回避表决。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关联董事王祎回避表决。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董事会后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