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光云科技(688365)公司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雪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