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02  光云科技(688365)公司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云科技”)于2020年4月29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022年12月22日,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再融资”)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刘伟生先生、王春晓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近日,公司收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刘伟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定由保荐代表人任瑜玮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刘伟生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再融资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春晓先生、任瑜玮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刘伟生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附件:任瑜玮简历任瑜玮女士,保荐代表人,201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12年投行业务经历。曾负责或参与过新大洲A(000571)、准油股份(002207)、济川药业(600167)、闻泰科技(600745)、新潮能源(600777)、易成新能(300080)、泰豪科技(600590)等多家公司的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债券发行业务。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