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海生科: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30  昊海生科(688366)公司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24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3
其中:A股股东人数22
H股股东人数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08,984,334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06,392,158
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592,1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注65.277446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3.724832
H股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1.552614

注:截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及H股各自的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已回购1,079,084股A股、3,296,500股H股,该等股份尚未注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等股份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因此,有权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6,955,572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全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侯永泰先生因公务原因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无法主持,董事会指定由执行董事陈奕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师及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田敏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6,392,158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H股2,592,176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合计108,984,334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5,986,52499.618737405,6340.38126300.000000
H股669,21525.8167271,922,96174.18327300.000000
普通股合计106,655,73997.8633672,328,5952.136633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10,196,432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健、尹英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