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6  工大高科(68836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3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8.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8.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0.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4号)。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1,000,00051,000,000
2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0,000,00050,000,000
3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63,503,50063,503,500
4基于云服务的业务支撑平台建设项目22,000,00022,000,000
合计186,503,500186,503,500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变更前实施地点变更后实施地点
1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侯店路与龙河口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
2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侯店路与龙河口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
3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侯店路与龙河口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募投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拟在合肥高新区侯店路与龙河口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实施。但自2021年6月公司上市以来至今,上述地块尚未达到启动施工建设的条件,土地基础建设工作尚未完成。

为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并考虑实施地点与公司的协同效率,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根据《成交确认书》,双方拟于2023年9月8日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将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募投项目统筹管理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结合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