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九:《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6
附件1:工大高科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9
附件2:工大高科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4
附件3:工大高科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8
附件4:工大高科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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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身份证件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六、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七、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及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式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工大高科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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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14:30
(二)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工大高科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臻先生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始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以下各项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八)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会议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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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工大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工大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及《工大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工大高科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监事会2024年度总体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工大高科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3:《工大高科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在对2025年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各方面信息综合研判的基础上,结合2024年度实际运营情况及2025年经营计划,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4:《工大高科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73,621.0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6,348,011.84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624,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38,706.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的36.69%。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工大高科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合理确定公司董事的绩效评价标准、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定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及奖励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及奖励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非独立董事不因其董事职务而额外领取津贴。
2、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每位董事9.53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工大高科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监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定公司监事2025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内部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管理职务的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及奖励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及奖励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监事不因其监事职务而额外领取津贴。
2、公司外部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津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工大高科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在充分了解和认可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前提下,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现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机构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马章松 | 刘波波 | 郑俭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1998年 | 2020年 | 2008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1998年 | 2018年 | 2004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09年 | 2023年 | 2008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过工大高科、黄山胶囊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近三年共签署新凤鸣、华统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东山精密、淮河能源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为5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工大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工大高科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策部署。期间,董事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强化战略规划管理、优化决策程序、健全监督机制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达到296,572,915.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86%。营业利润为26,898,170.30元,同比增长35.30%;利润总额26,863,109.8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273,621.05元,同比增长
31.10%。
二、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职尽责,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要求,所有议案审议通过,表决合法有效。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月9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2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工大高科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2月2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股东大会召集职责,依法组织召开2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项议案。会议筹备及召开过程中,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科学设置会议议程、合理安排议案审议,保障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会议结束后,董事会切实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高效推进决议执行,持续强化公司治理规范性,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与监督职能。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及会议召开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共组织召开7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围绕各自职责领域深入研讨,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与股东利益诉求提出专业建议,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科学性,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忠实履行职责。任职期间,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会前细致审阅议案及材料,会中围绕审议事项深入研讨并提出专业建议,针对重大事项依法发表独立意见。同时,独立董事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合规运营情况,凭借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参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五)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高质量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编制与发布工作。通过详实披露公司财务数据、经营成果、重大决策等核心信息,并主动公开有助于投资者价值判断的业务动态,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在股东回报与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自身盈利水平与战略规划,顺利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73.63万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59%,以实际行动践行稳定回报承诺。
此外,董事会积极搭建多元化投资者沟通平台,组织公司管理层等“关键少数”通过业绩发布会、投资者接待、网络互动等多种形式,主动回应市场关切,深度解读公司战略与经营成果。通过常态化、多维度的互动交流,有效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知与认同。
(六)股权激励归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有序推进该激励计划最后一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工作。经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已全部满足。公司依法为29名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本次归属股份数量共计261,480股。
至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该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收官,有效建立了公司与核心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了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了团队凝聚力与稳定性。通过三年周期的激励安排,公司进一步强化人才战略支撑,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也为后续完善长效激励机制积累了实践经验。
(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决策与监督职能,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现有内控体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运行规范有效。期间,董事会紧密围绕最新监管动态与公司实际运营需求,牵头组织修订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通过优化制度流程、明确权责边界,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风险防控能力,为公司高效决策与合规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以保障股东权益、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公司治理中枢作用,从多维度全面履行职责,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强化战略决策,保障执行效能
董事会将紧密跟踪行业趋势,精准锚定公司战略方向,科学审议重大经营决策,确保与股东长远利益深度契合。严格落实股东大会决议,优化决策流程,加强执行监督,形成“决策-执行-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战略落地效率。同时,定期开展战略复盘与动态调整,确保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中始终保持发展主动权。
2、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治理基础
董事会将围绕公司治理规范化、精细化要求,系统梳理现有制度,聚焦风险防控、内部控制等关键领域,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将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推动公司运作体系与现代企业治理标准全面接轨。此外,围绕行业监管新要求,前瞻性地制定专项管理制度,为公司稳健发展筑牢制度防线。
3、深化信息披露,优化投关管理
董事会将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准则,以更高标准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主动回应市场关切,增强公司透明度。将创新投资者沟通模式,通过线上线下多元化渠道,定期传递公司战略布局与经营成果,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关系。同时,加强舆情监测与分析,及时妥善处理市场反馈,持续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品牌价值。
4、推进人才战略,激发组织活力
董事会将统筹规划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完善高管选拔、考核与激励机制,强化对核心管理团队的培养与储备。指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优化中长期激励方案,探索多元化激励模式,吸引和留住行业高端人才。定期评估组织架构与人才配置合理性,推动公司人力资源效能全面提升,为战略目标实现提供坚实人力保障。
5、强化审计监督,防范经营风险
董事会将督促审计委员会加强对财务报告、内控体系的监督检查,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重点关注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强化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同时,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协同合作,确保审计意见有效落实,切实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与股东利益。
6、谋划资本运作,推进并购整合
董事会将立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及新兴业务领域,积极寻找优质并购标的,深入开展可行性研究与风险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并购策略。严格把控并购流程,加强投后整合管理,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协同效应最大化,助力公司快速扩大市场份额,完善产业布局,提升行业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方位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全力推动公司迈向可持续发展新征程。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2:工大高科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4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表决情况 |
2024年1月9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2024年4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9、《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8月27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2024年10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工大高科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2024年12月2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全票通过 | |||
2024年12月30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二)监事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监事会全体监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均亲自出席了监事会全部会议。报告期内,各位监事均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为保证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公司的监督,忠实履行监督职能。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能够及时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积极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检查公司2024年度财务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阅和监督,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状况良好。2024年度各定期报告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综合当前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科技竞争等因素,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范运作》、《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违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监事会对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4年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资金被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七)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并能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和落实。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治理结构的持续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3:工大高科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96,572,915.95 | 230,144,882.78 | 28.86 | 301,576,413.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273,621.05 | 20,041,157.15 | 31.10 | 51,047,388.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347,131.53 | 15,509,000.82 | 31.20 | 42,289,284.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69,889.28 | 46,879,782.04 | -12.61 | -7,767,544.76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94,319,829.13 | 573,913,648.68 | 3.56 | 566,841,122.53 |
总资产 | 785,339,501.80 | 776,641,798.51 | 1.12 | 812,624,816.87 |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23 | 30.43 | 0.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23 | 30.43 | 0.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8 | 27.78 | 0.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1 | 3.53 | 增加0.98个百分点 | 9.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9 | 2.73 | 增加0.76个百分点 | 7.7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01 | 10.88 | 减少2.87个百分点 | 7.36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分析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与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积极践行既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自身核心优势,在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方面均实现稳健发展。
1、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8.86%,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在多个方面的协同努力:公司凭借技术与品牌优势,稳步推进多个综合大型项目合作,显著带动了营收规模的提升;与此同时,公司加大AI研发投入,将AI技术深度融入产品和服务,显著提升了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此外,公司积极开拓新兴应用领域,布局区域市场,依托本地化团队和完善的服务体系,成功打开市场局面。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产品功能与服务质量,精准把握客户需求,有效提高了客户满意度,为营收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1.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1.20%,主要原因有:
(1)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8.86%,推动利润增加;
(2)公司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梳理业务流程,优化管理架构,有效降低了运营费用;
(3)公司积极投身人工智能领域,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契合了行业发展趋势与政策导向,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3、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30.43%,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加30.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加27.78%,主要系2024年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4:工大高科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本预算报告是在公司对2025年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各方面信息综合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运营情况及2025年经营计划,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报告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主要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5.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总体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客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持续稳健,力争公司2025年可实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四、风险提示
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