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晶丰明源(688368)公司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晶丰明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年度,广发证券对晶丰明源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广发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广发证券已与晶丰明源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广发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对晶丰明源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2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2年度,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的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2022年度,广发证券督导晶丰明源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广发证券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广发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发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证券交易所报告。2022年度,广发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并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2年度,晶丰明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汪星辰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90 号) 、 《关于对汪星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91 号)。广发证券已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2022年度,晶丰明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2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2年度,晶丰明源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5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2年度,晶丰明源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晶丰明源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应付账款等会计科目存在错报,并于2022年12月14日印发《关于对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90号)、《关于对汪星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9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对晶丰明源以及时任财务负责人汪星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已对发现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和追溯调整。公司也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940.98万元,同比减少53.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586.68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130.39%,业绩出现亏损。公司预计未来在技术研发、人员费用方面仍需保持较大的投入。如果市场复苏缓慢,产品销售及研发项目进展不及预期,预计公司未来仍可能出现业绩下滑或亏损的情形。本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对公司的业绩大幅波动、由盈转亏的情况予以关注。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风险

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的应用领域较为广泛,部分技术具有通用性。公司在LED照明驱动行业已经具备了一定市场优势地位和市场占有率,利用已有的通用技术及工艺优势扩展新的产品线,扩大AC/DC及DC/DC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过程中存在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2、人才流失及技术失密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技术储备及研发能力上,对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在新技术开发过程中,客观上也存在因人才流失而造成技术泄密的风险;针对人才流失风险,公司建立了包括薪酬、绩效及股权在内的多渠道激励模式,不断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建立技术领先、人员稳定的多层次人才梯队。此外,公司的Fabless经营模式也需向委托加工商提供相关芯片版图,存在技术资料的留存、复制和泄露给第三方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较为常见的Fabless运营模式,与行业内主要的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凭借稳定的加工量获得了一定的产能保障,同时公司掌握了自主研发的工艺平台,降低对供应商工艺的依赖。但上述措施仍无法完全消除Fabless模式下供应链风险。若集成电路行业制造环节的产能与需求关系发生波动将导致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受到影响。

(四)财务风险

根据公司业务战略展开的产业并购,导致公司资金需求进一步扩大,存在由于溢价收购带来的商誉减值风险。对此,公司将针对投资项目做好尽职调查,与收购标的进行整合,最大效率发挥资源整合效应,提高公司及收购标的的竞争力,尽可能地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五)行业风险

目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LED照明驱动芯片,随着我国通用LED照明产品市场渗透率趋于稳定,加之国际贸易局势、宏观经济形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得传统LED照明行业已从高速发展阶段进入相对成熟稳定期,已不具备向上发展时期的快速增长环境,未来公司业绩可能受到影响。

目前,公司AC/DC电源芯片及DC/DC电源芯片均有新产品推出市场并取得较好的市场反馈。新产品的推出,增加了公司产品的应用范围,减少单一行业风险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2022年,公司以内销为主,外销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比例为9.01%,且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包括新加坡、越南等。上述国家及地区对我国的贸易政策相对稳定,公司暂未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及贸易保护主义的直接影响,但不排除未来因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等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079,399,833.632,302,348,183.58-53.12%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075,804,137.502,299,414,768.99-5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866,848.77677,420,694.85-13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6,976,735.75578,513,329.24-153.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552,514.20505,231,834.50-180.27%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末2021年末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26,606,294.441,906,956,264.11-19.95%
总资产2,516,320,053.512,802,619,783.71-10.22%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3.2910.95-13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3.2610.56-13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909.35-152.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641.24减少53.3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9935.22减少53.2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8.0912.98增加15.11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整体销售收入10.7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12%;其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10.7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0.39%;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3.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80.27%。

报告期内,公司共推出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连同历年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公司承担因股权激励产生的费用共0.27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1.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9.0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16亿元,相较于期初下降10.2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5.27亿元,相较于期初下降19.95%。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及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等指标下降,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单价下调、产品成本降幅未达预期及产品单价下降引致的资产减值等几个因素综合作用导致:

1、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报告期内,受经济下行、终端消费萎缩及行业下游各环节库存积压的冲击,公司整体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33.62%;在2022年第二、三季度,公司为保证下游生态健康,主动帮助经销商和终端客户进行库存清理和结构优化,上述措施保障公司第四季度的销售数量环比增加,并较上年第四季度增长29.98%。

2、产品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为快速消化过剩库存、巩固市场份额,对产品价格进行大幅下调,平均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29.37%。

3、产品成本逐步回调。报告期内,上游原材料价格虽有下降趋势,但是传导需要时间,导致报告期内产品平均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1.77%;2022年第四

季度平均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26.13%。

4、产品单价下调引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公司受前述影响主动下调产品销售价格,引致部分产品库存成本高于产品销售价格,报告期内计提3,400.7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5、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消化过剩库存的策略取得了一定效果,产业链下游库存显著减少。下游经销商期末库存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54.81%;公司库存净值从2021年期末的3.91亿元下降至2.53亿元,较上年期末下降35.19%,其中库存商品下降64.32%。存货周转天数由2022年度最高时点的184天降低至130天。

6、人员增加带动费用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费用较上年同期未有重大变化。但受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到2022年度业绩指标影响,2022年公司股份支付费用为2,703.34万元,较上年同期公司承担的股份支付费用大幅下降。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全年研发费用为27,997.13万元,与上年同期17,424.38万元相比,增加10,572.75万元,同比增长60.68%。主要原因为公司持续重视产品研发,积极开拓 AC/DC、DC/DC 等电源管理芯片业务领域,持续吸引聚集行业内优秀人才,不断加大相关领域的研发投入。

综上,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研发技术领先,产品具有竞争力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拥有丰富的集成电路设计经验,已成为国际领先的LED照明驱动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并多次引领细分行业技术革新。公司研发费用的投入与研发成果的产出呈正向循环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AC/DC电源芯片产品线推出的磁耦方案产品及DC/DC电源芯片产品线推出的多相控制器、POL产品都具有强大的技术优势,进一步增强国产产品的竞争实力。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境外发明专利授权21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06项,实用新型专利212项,软件著作权7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49项,国内外商标共45项。

2、提升工艺能力,打造全新工艺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代BCD-700V高压工艺平台实现量产,有望使产品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在此基础上,公司立项启动第六代工艺技术研发。同时,基于补充公司DC/DC产品工艺能力的需求,公司投入资源开始研发低压BCD工艺平台并购买电源管理设计的半导体器件与工艺对应的技术及知识产权,工艺研发实力进一步增强。

3、重视人才培养,打造核心团队

集成电路设计能力是采用Fabless模式的芯片设计公司最为核心的竞争力,是集成电路行业内原始创新的体现和价值创造的源泉。集成电路设计人才对于模拟芯片行业的重要性程度更甚于其他芯片产品领域,因为模拟芯片更依赖研发团队长期的经验积累及持续的优化。

公司创始人之一胡黎强先生是国内LED照明驱动芯片领域的开拓者,曾获得“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科技企业家创新奖”等荣誉称号。通过多年的集成电路设计和产品研发实践,公司组建了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核心技术团队,核心成员均由行业资深专家组成,拥有在行业内多年的工作和管理经验。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人才竞争激烈,依赖于优秀的企业文化,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团队和核心管理团队较为稳定。与此同时,公司还通过持续推出股权激励及给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方案等方式不断吸纳行业内的高端、专业人才加盟,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341人,占员工总人数520人的65.58%。人才团队的快速扩张,保证了公司在电源管理芯片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综上分析,2022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变化

2022年度,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全年研发费用为27,997.13万元,与上年同期17,424.38万元相比,增加10,572.75万元,同比增长60.68%。主要原因为公司持续重视产品研发,积极开拓 AC/DC、DC/DC等电源管理芯片业务领域,持续吸引聚集行业内优秀人才,不断加大相关领域的研发投入。

2、研发进展

公司是国内率先实现LED照明驱动芯片国产化的企业之一,目前已成长为国际领先的LED照明驱动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公司在高精度恒流技术等方面实现了技术突破,掌握了LED照明驱动芯片设计的关键性技术,并推出了LED照明驱动的整体解决方案。上述研发成果突破了国外芯片企业对LED照明驱动芯片的垄断,并在恒流精度、源极驱动等技术指标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LED照明驱动电路设计较为复杂,除照明驱动芯片外,下游厂商在制造电源模块时还需要同时应用MOS(绝缘栅型场效应管)、VCC电容等元器件。公司突破了产品集成度的限制,于行业内率先实现了单芯片及无VCC电容的产品设计,增强了我国LED产业的竞争力。

2022年度,公司继续开展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及集成电路工艺开发领域的研发工作,同时公司在内置AC/DC电源芯片大家电应用领域、外置AC/DC电源芯片应用的快充领域及应用于CPU/GPU领域的大电流DC/DC电源芯片方面开展研发工作和产品的布局。2022年,公司成功研发外置AC/DC电源芯片磁耦系列方案,该方案具有性能稳定、使用周期长的特点,可同时避免光耦老化带来的电压漂移。在DC/DC电源芯片产品方面公司成功推出多相控制器产品,目前已成功推向市场,实现了相关产品中国产替代“0”的突破。

2022年度,公司新增知识产权项目申请72件(其中发明专利52件),共54件知识产权项目获得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9件)。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境外发明专利授权 21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06项,实用新型专利212项,软件著作权7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49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0,366.78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00.00万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88.67万元,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512.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5,336.8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余额4,933.81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10,403.00万元。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期初持股数 (万股)期末持股数(万股)股份变动数(万股)2022年度的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胡黎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1,656.451,656.450.00
刘洁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
夏风董事1,511.551,527.9616.41
苏仁宏董事---
冯震远独立董事---
洪志良独立董事---
赵歆晟独立董事---
刘秋凤监事会主席---
周占荣监事---
姓名现任职务期初持股数 (万股)期末持股数(万股)股份变动数(万股)2022年度的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李宁监事-13.0013.00
孙顺根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汪星辰董事会秘书-5.005.00
邰磊财务负责人---

公司董事胡黎强、夏风、苏仁宏通过苏州奥银湖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胡黎强、刘洁茜、公司监事刘秋凤、周占荣、李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汪星辰、孙顺根通过上海晶哲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晶丰明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晶丰明源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孟晓翔袁海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