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1 | 封面、页眉 |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均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
2 | 释义 | - | 增加了本次预案、本次发行的相关释义 |
3 | 二、本次发行概况 |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增加“(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明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
4 |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情况 | 更正现金分红占比的数据和列示形式 |
5 | 预案落款日期 | - | 按照预案修订稿的审议日期更新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其他部分
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