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晶丰明源(688368)公司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