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黎强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其中,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资金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资金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
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