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
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2023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于2023年9月19日将《问询函》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并根据项目进展和审核要求对《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1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及《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