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
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17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结合自身情况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
并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4、2023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80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5、2023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6、鉴于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并于2023年9月15日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7、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要求于2023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8、根据项目最新进展及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修订,并于2023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9、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10、根据项目方案最新调整情况及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修订,并于2024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11、2024年2月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17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发出《落实函》向公司提出了需落实的问题。
1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13、鉴于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及《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并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二、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发展安排及当前行业市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经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发行是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发展安排及当前行业市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