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及《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撤销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工作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
2024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了上交所《关于终止对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71号)。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二)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