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6,051,717.20元(2023年4月11日余额,包含超募资金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7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2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49.39元,募集资金总额950,757,5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11,45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40,646,046.4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5日已经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5日出具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982号)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所有的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10,818.91 | 10,818.91 |
2 | 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展项目 | 3,875.09 | 3,875.09 |
3 | 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 | 11,990.11 | 11,990.11 |
4 | 西部创新中心项目 | 8,253.20 | 8,253.20 |
合计 | 34,937.31 | 34,937.31 |
(二)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 | 20,742.14 | 20,742.14 |
2 | 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 | 17,108.98 | 17,108.98 |
合计 | 37,851.12 | 37,851.12 |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2022-060)。
三、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6,051,717.20元 (2023年4月11日余额,包含超募资金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整体战略规划。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46,051,717.2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7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