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4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授予价格45.0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17.90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