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3  致远互联(688369)公司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

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31,由公司董事长徐石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488,786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3.03%
累计已回购金额7,012.2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6.36元/股~24.84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63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88,786股,占公司总股本115,158,439股的比例为

3.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84元/股,最低价为16.3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22,346.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