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31  致远互联(688369)公司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