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麟科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美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齐鲁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8月至2008年9月任职于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2011年7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山东正方人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管;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担任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部长;2016年11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2020年11月至今,担任丛麟科技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美女士通过上海沧海嘉祺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100股,持股比例为0.02%。除上述情形外,陈美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