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麟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08  丛麟科技(688370)公司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
普通股股东人数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94,060,35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94,060,3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8.001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8.001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乐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853,03799.7795207,0550.22012600.000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494,27470.4506207,05529.51222600.037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涉议案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素洁、陈必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