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麟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