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科药业: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3  盟科药业(688373)公司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赵雅超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雅超,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拥有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至今于百奥维达中国基金(BVCF)任职,现于上海欣吉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维灵(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药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药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南京寰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于亚申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科宇康加(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及蝌蚪肽药科技(三亚)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雅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